故事发生在六十年代的美国,勒维恩(奥斯卡·伊萨克 Oscar Isaac 饰)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民谣歌手,生活困顿的他无家可归亦没有固定的工作,每晚得靠朋友们的救济才得以寻得安身之处。可是,尽管陷入了窘境,但固执的勒维恩却不愿意了顺应大众的喜好而做出无奈的改变,也正因为此,他和交往多年的好友简(凯瑞·穆丽根 Carey Mulligan 饰)和吉姆(贾斯汀·丁伯莱克 Justin Timberlake 饰)之间的关系也跌落到了冰点,更让勒维恩感到烦心的是,简的腹中竟然怀上了自己的孩子。 之后,勒维恩前往芝加哥企图找到一份工作,却在面试之后惨遭拒绝,之后,一无所获的他回到了格林尼治村,继续回到曾经兼职的小酒馆打工。熟悉的场景,熟悉的音乐,熟悉的氛围,勒维恩经历了许多,却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有才华但是不愿意妥协,结局只能是睡大街。
这片值得上一个最差集体表演奖,演的最好的是猫。剧本过于松散,还有画面也太过于美图秀秀了吧,穆里根的脸完全就是深度磨皮的SD娃娃相。看在结尾唱歌的伪bob dylan和我很爱很爱猫的份上,三星。
不著一字,尽得风流——这就是最好的科恩兄弟
喜欢【Girls】或者【弗朗西斯哈】,大概还包括【周末时光】的应该会喜欢这部,hipster-style artistic loser,没有大起伏的情节,一种日常的阳痿感,都市里飘着的有点儿小爱好的人大概会深有同感
最触动我的不是我们每个人都是伟人背后的卢瑟的真相,而是那只在车轮下苟活下来一瘸一拐的猫咪,以及那个无处不在却又真的不在的迈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