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设定在18世纪的英格兰,并“灵感来源”于真实事件,是一部关于宗教领袖安·李(Ann Lee)的“史诗寓言”,安·李是谢克教运动的创始人,且被她的追随者宣称为“女性基督”。
安·李领导的震颤派在近代宗教史上有着浓墨重彩的一笔,不仅是女性作为宗教领袖,更因以狂喜的舞蹈进行崇拜而令人侧目。导演法斯特欧德并非意在还原史实,也并非对这些离奇的宗教行为表示认同,而是想对任何领域后来者的开拓意识和创新代价发起探讨,尤其是女性要遭受多少诋毁和摧残才能忠于自我。影片贯穿始终的奇异歌舞如同激进的引信,挑战着固步自封者的傲慢无理,尤其是戏里戏外想要摧毁这一切的顺直男,更印证了本片创作的必要性。丹尼尔·布拉姆伯格继《粗野派》之后再度交出技惊四座的配乐。阿曼达·塞弗里德完全豁出自我的表演令人无比尊敬。
#TIFF25# 莫娜·法斯特欧德似乎意识到《粗野派》无法充分展示她的长期合作者、配乐师Daniel Blumberg的罕见才华,于是索性将传记片以歌舞片的形式呈现:震颤派,女性宗教领袖,横渡大西洋的第一代新教徒,史诗的原型故事值得地动山摇的音乐和宣泄灵魂的编舞——媒体场在开头一场声势浩大的歌舞接近高潮时设备故障,似乎是神灵显明赐予观众喘息的机会,因为在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除了反高潮的结局,你将被排山倒海的视听盛宴淹没。虽然电影本身为白人女性主义所桎梏,但超越凡俗的电影语言对震颤派社群的乌托邦实践的神圣化——非性别隔离的女性主义,无性,反奴隶制,结果意义上的反出生主义等等,先验性地召唤出一个世纪后的南北战争和两个世纪后的第二波女权运动,在此意义上,“安·李的遗嘱”是它所宣告的先知本身。
35mm胶片放映。应该叫“宗教歌舞片”……?作为无信仰者,在看过一堆如《十诫》《宾虚》这样的电影后,我并不介意再多看一部关于奇观和神迹的宗教电影,更何况这还是完全的女性视角。本片没有过多地呈现暴力,而是专注于乌托邦式社群精神与物质层面的建立——这本身就是最大的奇迹。那个催促Ann Lee连生四个孩子、在“性生活”缺失后怒而离开的丈夫,和谴责她“拆散家庭”的指控一样滑稽可笑——一想到这样的思想在21世纪仍有市场,我就觉得应该大力支持此类电影选题
概念的展演,内核的偷换。导演利用了一位女性宗教领袖的躯壳实则讲述了一则艺术家的创作寓言。那些重复性仪式的“演示”并未指向精神的递进或信仰的维系。倒是可以将片中的情节动作视为艺术创作/电影创作的隐喻,它们被呈现为一种封闭系统内的循环,仿若一个与世隔绝的艺术工坊,但它远不是一部宗教电影。当最表层的叙事和写人都没法达成,这个乌托邦社区就会失去它应有的重量。就像片中歌舞只是苍白的、空洞的能指,无法构成颠覆性的、解放性的力量,疲态满满的唱段都沦为了例行公事。在缺乏变化的视听之中,我们只能看到机械性的、被奇观化的身体运动。这里没有发现的惊喜或生命的质感,人物作为移动的“概念”不断演示着导演的强制性理念,导演捕捉到了形式的“怪异”,却离真正的反叛精神越来越远。方法论上的极大错误,一部丧失了内在真性的电影。
别唠了 前面还有点耐心 后面越唠越头疼